根据甘肃省教育厅相关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省级优秀教师候选人校内推荐遴选工作。为规范推选流程,择优向上推荐师德高尚、业绩突出的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分配
每个学院限推荐候选人 1 名。请各学院坚持标准、严格筛选,择优确定推荐人选。
二、推荐基本条件
(一)坚持立德树人,恪守师德规范,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无任何师德师风问题;
(二)长期扎根教育教学一线,认真完成教学任务,教学效果良好,深受学生认可;
(三)在课堂教学、教学改革、人才培养、专业建设、实践育人等方面取得较为突出成效;
(四)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主动投身学校教育事业,示范引领作用较强。
三、工作程序
学院推荐:各学院组织内部评议,按照条件遴选产生推荐人选,认真填写《甘肃省优秀教师推荐审批表》,学院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校内评审:教务处汇总全部候选人材料,组织专家开展统一评审,综合评审结果确定学校拟向上推荐人选。
公示上报:拟推荐人选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后,按照省教育厅时限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四、材料报送要求
报送材料:《甘肃省优秀教师推荐审批表》(附件)纸质版一式 2 份、Word 电子版;需同步附个人教学成果、获奖等支撑材料。
报送截止时间:2026 年 8 月 3 日 12:00。
报送地点:和平校区1209办公室。
逾期未报送,视为自动放弃推荐名额。
五、有关工作要求
本次推荐工作是省级优秀教师遴选重要环节,学院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把人选质量关。规范流程,择优推荐。充分结合教师日常教学实绩,优先推荐一线骨干教师,杜绝简单轮流推荐。
请大家如实填报材料,所有填报内容务必真实准确,学院做好材料真实性审核,若存在弄虚作假,取消推荐资格。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