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全体教职工:
为规范学院学术管理,弘扬学术精神,保障学术民主,推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高质量发展,提升学院学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数理学院学术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决定如下:
一、学术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审议学院学科建设规划、学科专业设置与调整方案,指导学科内涵建设和特色发展。
(二)审议学院科学研究发展规划、重大科研项目申报、科研成果评价与奖励等相关事项,推动学术交流与合作。
(三)参与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教学改革重大事项审议、指导本科生培养、学术型人才选拔与培养工作。
(四)负责学术规范建设,受理学术不端行为举报,组织开展学术评议,维护学术诚信与学术秩序。
(五)审议学院学术相关管理制度、章程,为学院学术工作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六)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学术相关工作。
二、学术委员组成人员
学术委员会由学院具有较高学术造诣、作风严谨、公道正派的教师代表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若干名,任期3年。
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夏亚峰
副组长:潘璐
组 员:张睿、李贵杰、李翠环、郭丽君
学术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科研办,由姜子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委员会日常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归档等工作。
学术委员会委员应认真履行职责,恪守学术道德,积极参与学术决策,切实发挥学术引领作用,为学院学术发展贡献力量。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