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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木工程学院做好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5-09-29 浏览:

各行政班级:

根据《beat365英国官网网站普通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兰博学发〔2025〕21号)及学校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院在校学生中(包含2025级专升本、2024级专升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

二、奖励(资助)标准及名额分配

(一)奖励(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照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级别分为三档,第一档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每生每年资助标准为4900元。第二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资助标准为3700元,第三档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每生每年资助标准为25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二)名额分配

各班级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申请条件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在助学金评审过程中优先考虑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脱贫易致贫)、特困供养学生、孤儿、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自然灾害、重大疾病及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资格申请:

(1)本学年休学者;

(2)超过基本修业年限;

(3)在校期间违纪处分记录未解除者;

(4)参评期间内有违反校纪校规记录者;

(5)其他经学院和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委员会认定不符合评选条件的情况。

四、评审程序

我院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具体评审程序如下:

(一)个人申请。符合参评条件学生及时填报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将相关材料递交所在至班级;

(二)班级民主评议。经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评议,将推荐名单上报学院。

五、材料报送

各班须于2025年10月11日前,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步提交至土木工程学院综合教学楼0912办公室郜老师处:

1.《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表》(见附件);

2.班级公示材料(含公示文本、公示照片等);

3.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名单(需明确成员信息及签字确认)。

六、评审要求

各行政班级要高度重视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严格按照申请条件,评审程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切实将奖励和资助名额落实到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以确保我院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按时圆满完成。


土木工程学院

2025年9月29日